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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1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及等级工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及等级工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咸人社发[2011]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及等级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工种:

1、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钳工、电工、育苗工、造林工6个工种。

2、技师: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车工、钳工、铣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广播电视值机员、护理员、药剂员、财会员、保管员共21个工种。

3、等级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铣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共24个工种。

二、申报条件

1、高级技师: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年限28年以上(年限计算到2011年,下同)并持有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岗位技师证书或取得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岗位技师证书3年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以上工勤技能人员的能力。

2、技师: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年限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证书或取得高级工证书满3年以上且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等级工:工作年限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证书或取得中级工证书满3年以上,且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申报高级工可申报高级工考核。工作年限8年以上并持有初级工证书或取得初级工证书满3年以上,且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申报高级工可申报中级工考核。2010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工制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1、报名时间:5月9日至5月13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程序: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交以下材料:⑴高级技师:提交书面申请、工作总结及技术成果证明等材料,学历证书、技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6张;⑵技师:提交书面申请,学历证书、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⑶等级工:提交现等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由处室(系部)资格审查汇总后统一报组织人事处职称劳资科(418室)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并填写省工考办统一印制的相关表格,逾期不予补报。

3、考核评审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考试时间

1、高级技师:9月24日(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技师、等级工: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7月16日进行,实际操作7月17日进行。

五、几点要求

1、工勤技能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求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2、各处、室、系、部对申请人员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时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资格审查无差错。

3、申请人提供各种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工作总结必须为A4纸张。

4、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学院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 妮

联系电话:33680023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