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事档案信息,更新人事数据库,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正式在编教职工将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和学籍档案于2012年11月1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组织人事处418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