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决定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现就做好人员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12名,学科评议组设组长1名、成员4名。
根据我院学科结构和岗位设置情况,设立8个学科评议组,分别是:①文科类学科组;②理科类学科组;③工科类学科组;④电子类学科组;⑤经济与管理类学科组;⑥农林类学科组;⑦医学类学科组;⑧非教学主体类学科组。
二、评委产生程序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及各学科评议组组成人员,除当然成员外,其他成员由基层系部按学科大类和评委基本条件提出推荐人选,成立职称评审专家库,当年度职称评审评委由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职称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后经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职称评审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信得过。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治学态度严谨,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在教学、科研、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男55周岁以下,女53周岁以下。
四、推荐要求
1.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是搞好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保证。各教学系部务必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真正把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符合任职条件,教职工满意的人员推荐上来。
2.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在上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须经系部会议研究,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3.各系部在推荐人选时应考虑到学科(专业)门类及“双肩挑”教师,使评委组成人员的结构趋于合理。
4.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务于2013年10月18日12:00前将本部门推荐人选上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务楼418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推荐人选统计表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