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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师〔2013〕35号)文件要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范围为在编正式人员,各部门在信息采集前必须详细阅读填表说明,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并于2013年10月18日17:00前将《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统计表》经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组织人事处418室。

联系人:刘 浩

联系电话:33680023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