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15]1号)和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办公室、咸阳职院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4年度工作人员考核范围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县级以上领导人员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内容为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0%。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考核,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组织人事处418室。